拉里和艾略特都是把生活追求到极致的人,一个向内而视,探求生而为人的奥义;一个奢华灿烂,极尽社交名利场上的风花雪月。孰是孰非?诚然,从作者的角度显然有褒前抑后的意味,但若世间都是拉里一样的存在,恐怕人类社会还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阶段。内心世界的构建固然重要,但对物质的欲望恐怕仍然是人类社会技术进步的主要动力。
拉里兜兜转转小半个地球最终在印度的茂林里悟了道,如果他悟道后就留在印度做一个精神导师似的人物,那么这个故事“励志大片”的意味就太过浓厚了。结尾妙就妙在拉里回到故乡,做了一个平凡的劳动者。私以为,一切的美当其归于平淡融入日常的时候,会比孤独地躺在艺术馆中供人瞻仰更具有摄人心魄的力量。拉里的归宿照应了开头,他对“毛姆先生”说自己在从空军部队退役后不想工作只想“晃悠”,为的是找到一些问题的解答。
当他真的找到了答案的时候履行了与自己的约定,精神经历过超出物质的升华,身体仍要在土地上走完余下的路程。他可能如自己所言成为一个卡车司机或者一个出租车司机,在熙熙攘攘中度过余生,也许他还会在交通堵塞时和后排的乘客论道。相较之下,艾略特半生荣华,在风月场中奔波游走,把来自各色人物的赞美视作盛放生命之花的昂贵花瓶。只可惜,当他的生命濒于凋零的时候,花瓶粉身碎骨的时间更早于花朵,这两个反差极大的人物是毛姆探求生命价值的承载。
据说毛姆本人在世时可谓名利双收,估计他并没有机会体验拉里苦修似的追寻与得道,但是他借拉里之口阐述了他自己设想的完美道路——首先苦读钻研,汲取前人留下的文字提炼,一段时间以后发现大量的输入并不能帮自己找到答案,于是开始了漫长的旅程或者可以称之为自我流放,再“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身物质需求降到最低的同时期待着随时可能摆脱肉身羁绊腾空而起的灵魂。
说句题外话,或许是对于拉里过于喜爱,毛姆不下十数次夸赞拉里如音乐般动听的嗓音和坚定清澈的眼神,也多番写到拉里虽然瘦但是匀称健康的体型。甚至有一段专门写到伊莎贝尔因为看到拉里无意露出的手臂,而流露出来的赤裸裸的贪婪肉欲,这可算得上是书中为数不多对伊莎贝尔的反面笔墨。对此我有些存疑,一个常年吃不饱饭的苦行僧,当真能拥有如此完美的肉体吗?光靠精神的力量恐怕难以实现,不过我没有学者般探求的兴趣与耐心就此打住。拉里似的苦修平常人难以企及,艾略特似的荣华富贵也不存在于大部分人的生活中。